人一旦对自己所爱之物产生了非常强烈贪心的时候,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
但是,你越执着就越得不到,即使得到了也很容易失去
。这是事物本身的一种规律。爱离别苦:越执着越得不到活在这个世上还有许多其他的苦。比如说,人们对所爱之物越爱越执着,越执着越把它当成“我的”,把它归到“我的”范畴内,成为“我所执”。但是,你越把它当成“我的”,就越容易失去。
再比如说,爱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妻子、丈夫,因为你太爱了,这个爱已不是那种爱护和关爱,而是变成了一种“在乎”的爱,变成了“我需要你”的这种爱,变成了把“你”当成“我”的一部分的那种贪爱。产生了这样的贪爱之后,就会忽视对方自我意识的存在,就会要求对方所做的一切必须符合己意,有一点点不符合己意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失望、痛苦,难以忍受。
如果你把对方的一切行为,包括言谈举止等等,全部用你的意志架空了,他不就变成了你的傀儡了吗?这有谁受得了啊?只能离开你了。
在佛经里,这就叫“爱离别苦”。你只会控制他,占有他,而不会真正地去理解他,因而导致“爱离别”。一旦离别了,就会想不通,认为我们如此相爱,为什么会离别呢?有些人就去吸毒,有些人选择了自杀,有些人酗酒成了酒鬼等等,又进一步地受苦了。
自古以来,人一旦对自己所爱之物产生了非常强烈贪心的时候,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得到。不过想得到的不止你一个人啊!
你只不过是许多想得到者之一而已,而这个心爱之物只有一个,许多人在追求,怎么能保证一定是你得到呢?得到了痛苦,得不到更痛苦!
所以,你越执着就越得不到,即使得到了也很容易失去。这是事物本身的一种规律。因为你的功利心太强烈了,你以非常强烈的贪心和自私的行为来获取它的时候,不但不会得到,反而使它离你而去。
怨憎会苦:越不想碰到的越容易碰到什么叫怨憎会呢?就是越不想碰到的东西就越容易碰到,没完没了地纠缠不清等等,这也会带来许多的痛苦。
总之,我们一旦有了色蕴(肉体)、受蕴(感受)、想蕴(观察事物的分别心)、行蕴(善、恶行为)、识蕴(意识形态)这五蕴,就会产生许多许多的痛苦、灾难、障碍、违缘等,数也数不清。想脱离苦,应当先认识苦。就像你要报杀父之仇,首先要知道是谁杀了自己的父亲,谁是仇人。要不然的话,你怎么去报仇呢?
节选▏夏坝仁波切《一切都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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