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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蕴

发布时间:2023-04-06 10:57:49作者:楞严经念诵网

  什么是五蕴

  明真法师

  一、什么是五蕴

  通常称为五蕴,就是指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受、想、行、识四蕴,通常称心法。若再加以分析,识蕴为心王,其余三蕴,概称心所有法。通俗一点,就是心理,或者说就是思想的活动。色蕴,局限点应唯指根身,或者说生理机构,这是思想活动的物质基础。

  生理、心理,在学术研究上我们可能把它分成两个不同的系统;但在现实生活里,这绝不是两个孤立的东西,而且谁也没有能力将它劈破成为两个东西。受、想、行、识,在理论上,虽析为四蕴,而我们实亦应作如是观。

  人在现实生活内,不可能没有苦乐悲欢的感情。感,应即是受;至于苦乐悲欢的情调,应该是受所领纳的前境了。《广五蕴论》说(下简称《论》),“受,谓识之领纳”,于此我们也可能看到受的局限性了。想,通常也有一些佛学家把它比附于俗说的观念、概念或印象等,其实这是错误的。《论》说:“云何想蕴?调能增胜取诸境相。”诸境,即六根所触境。根识和合触于自所缘境时,有增胜力,构摄境的相状,使之为识的亲所缘缘。足征相状,如观念、概念或印象等,皆是想所构摄的成品,我们是不能混滥而遽认为相之自体的。行,《论》内没有给它一个明确的界说,只说除了受想二蕴,其余心所有法及不相应行,皆可摄入行蕴以内。如说:“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不相应行。”但佛典中通常说“行”具二义:一、迁流义,概括全部的有为法。通俗点,如心理、生理、物理以及社会上的一切,都是运动、变化、新新不住的。二、造作义,就是造作善恶行业的意志。现在,姑取第二造作义。云何识蕴?《论》说“谓于所缘,了别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摄故”。《论》说“识”,亦可别名为“心”,或名为“意”。心意深细,暂请不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所缘的客观世界或个人内在的思想,皆不无明了分别的作用。此了别用,说明识蕴。

  蕴为何义?《论》答:“积聚,是蕴义”。积聚,是包括实质和学理两个方面讲的。就实质讲,色等诸法,都不是独存的,固定的,不变的。构立“色蕴”一词,就在说明任何色的现象,都是许多条件积聚凑合起来的,在条件转异的时候,色必然也会随着转异,色蕴不是什么天生不变的不可控制改造的东西!就学理讲,把万万千千的色法,积聚归纳到一个“色蕴”的概念以内,我们在思想上才不至杂乱无章,可能慢慢地理出一个头绪来,在体认客观事物的时候,比较有利。因此佛书内所说的五蕴,绝不是什么幽玄深渺而不可捉摸的空洞理论,而实是我们在日常生活内可能体验的,把捉的,作为活生生地研究之对象的东西。

  二、佛为什么说五蕴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妨单纯将佛作为历史上的人物而来进行研究。远在两千多年前,释迦牟尼佛绝不可能发现和掌握社会发展的规律,但自己又存活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内面,不断地遭受周围的混乱、荒唐、惨酷的事实的刺激,迫使他看在眼内,痛在心内,终于又不能容忍自己袖手旁观,熟视无睹。他之敝屣王储的尊荣,悄然逃入深山,可能就是在深刻的考虑这些问题。后来他以大雄无畏的精神,回入了尘世,用理智的绳索坚韧无畏地绞死了宰制人类精神上的神,猛烈地向着众生呼唤,要众生从神权的脚下彻底解放出来。他歌唱“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企图用“生佛一如”、“生佛平等”这些宗教思想的炮弹,来轰当时现实社会不合理的阶级制度。他把社会痛苦与祸乱的根源,归结到狭隘的自我观点,归结到自私自利思想的泛滥与冲激,他毕生就是要将众生从自私自利的迷梦里唤醒过来,就是要将众生从自私自利的粪沼里牵挽出来。佛说五蕴,就是破除众生主观上妄执“实我”的一柄锋锐的宝刀。如《论》问:“以何义故,说蕴处界等?对治三种我执故——所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如其次第。”说蕴,就是封治一性我执的。执我与蕴性为一,非离蕴有我,亦非我居蕴中;说名“一性我执”,也就是“蕴即是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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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何得以蕴义破除众生主观上妄执的实我?众生成年累月,皆为“我”梦想颠倒,忙迫不休。此“我”必较余物特别殊胜,值得梦想,值得颠倒,值得忙迫不休,才不算白费气力。不然,几十年的时光,毫不顾惜的完全倾注到上面去了,这又真是何苦来呀?因此佛劈头紧逼众生的,就是要众生回光返照,看个人手上抓着的一个“我”毕竟是什么东西?对个人说究竟有些什么利益?佛随着提出一个“我”的构成条件,必须具备常(永久性的)、一(完整的独立个体)、主宰(能改造自我、社会与天地的作用)而有异于余物的特质。假使不,这还不是同余物差不多的干矢橛吗?为什么必贵是“我”而贱余物?必亲是“我”而疏余物?每一个“我”,都可能作为整个社会、宇宙活动的核心,怎应能够漫不经心而就让它毫不自觉的流下去呢?必知“我”之所以为我。然后才能进而勘察看个人妄执的五蕴到底是我?或者不是我?

  三、五蕴到底是我?不是我

  假设没有常、一、主宰作为审察的特定标准,我与非我,必然无法划清它的界限;既然有了标准,这个问题也就不难获得适当的结论了。

  必欲妄执色蕴是我,曾忆古诗有“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又有“曾记少年骑竹马,转眼又是白头翁”;试问还是骑竹马的少年是我?或者而今的白头翁是我呢?是朝如青丝的是我?还是暮如雪的是我呢?如必两者俱是,不但有违常与一的标准,而且朝如青丝者是,普天下如青丝者应俱是我;暮如雪者是,普天下发如雪者应亦俱是我。何状漫无标准,必致尽举天下所有的物事,皆可言是,同时又皆可言不是呢?如再绳以主宰义,我欲青丝、少年,长驻不变,是不是可能做得到呢?不可能。如果色蕴非常非一,无有主宰,又何不放开我的尺度,而必欲妄执这个色蕴为我呢?色蕴变化的行相,似犹比较迟钝隐晦,至若其余的四蕴,同属心法,兢流奔注,疾若飞弹;领纳造作,亦皆待缘生起,随缘转异,更无常一主宰之可言,当然更无理由可能妄执而为实我了。过去有人将佛法显示的无我真义,误认为冷酷的墟墓,现在也有些同参道友,误认为修习无我的观行,会腐蚀革命的战斗意志,而不能将真俗二谛圆融的结合起来。实际佛说无我,并不是要求众生变作冷酷墟墓里面的僵尸,相反的佛说无我,正是要求众生通过这一理论的认识,好从庸俗的自我内解脱出来,将一颗心儿紧紧地贴向众生,能更亲切的快畅的多做一些饶益有情的事业。不信吧?佛在当时,对于随语生解,执药成病,陶醉在无我涅槃而不能以六度万行庄严佛法的小乘圣者,就曾诃为愚痴,诃为颠倒,诃为焦芽败种,方便劝诱他们从大死里再大活转来,契证圆具常、乐、我、净四德的无住涅槃。古德领悟了佛的深意,谆谆告诫我们“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告诫我们“有佛处,不得住;无佛处,急走过”。这的确是值得我们深长思的。痛心印度当时不平等的社会制度,而想利用自己传唱的宗教哲学思想来加以改革,这是可能从佛当时建立僧团制度和经教里面获得充分证明的。这难道不是佛在豁然大悟了无我真理以后所作的事情吗?我们还能认为无我的实践会腐蚀革命的战斗意志吗?死在无我句下而无力突地翻起身来,这只能惭愧自己是个钝汉;佛说“五蕴无我”的真理,正是佛教徒行菩萨行利益众生的基本的教理根据。

  (原载《现代佛学》一九五五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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