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儒家伦理文化的原点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原点,我认为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第一,儒家以家庭为中心,认为个人可以通过自我修养扩展到家庭、国家和社会。从个人的情感意识上说,“孝”是人人都可以体会到的、与生俱来、无法逃避的情感,从中可以领会到人之为人的根本存在意义,进而可将其涵养扩充到人与人的其他关系上。父母作为人可知而且不可逃遁的血缘亲族,对塑造我们的情感体系有一种现世关照的意味,正是父母的存在使我们不断领会到“孝”的现实感和必要性,为人父母后的角色转换又使我们进一步从下一代“孝”意识中涵养我们早年作为人子的“孝”情感,从而将“孝”作为人情的基本存在状态固定下来,传递下去。
第二,儒家传统中的祭祀祖先是对父母“孝”的情感的扩充和延展的一种形式。祖先作为看不到的、但是仍然可以体会到的父母而进入我们的意识之中。我们通过祭祀祖先,感受到自身生命力量的来源,好像有一种生命的源头活水在我们血脉中流淌,体会到我们的存在是对这一血脉的实际护持。最为真切的护持方式其实是“孝”意识的涵养与扩充,把我们对父母的孝顺推广到所有的人伦关系上,“慎终追远”从而达到视天下如一家的人情和谐。选择清明祭祖是因为清明节是一个阳气上扬、天地清明的时令,人们可以从阳气的上升中体会生命从祖先那里贯串下来的力量,让我们的心穿过生与死的界限,领会到生命存在本身的蓬勃和高扬,从而进一步在人伦日用中保养扩充这种“孝”意识。可见,人们通常不太明白“身”的由来、它的具体存在方式以及“命”的建立问题。我们得到“身”似乎是一个非常偶然的机缘,但其中有非常深远的缘起。也就是说,生命表面上似乎是一种偶然的现象,但其实它是从我们遥远的祖先代代相续、血脉相继才维系到今天的。如果视生命力来自相当广漠深远的宇宙力量深处,我们身体存在的来由就更加是这种生命力量与具体物质的交融创构,是生命力在世间不断建构的过程。而这个生命力在世间的延续过程即是我们的“命”,如果找到“命”的源头,就为“命”设定了一个稳固的起源,我们的生命意识就不再漂泊,生命过程也就可以有所建立。
第三,儒家伦理的基本原点是“孝”,而别的伦理意识,如悌、忠、信都是从“孝”延伸出去的。所以,儒家的伦理观可以说是以“孝”为本的人情一体观,有着视人如己的人与人的连续感,认为他人是自身的一部分,是与己相同可以为自己认识了解的另一个自我。我们的心因此是与他人的心相通的,因为人之为人就是要以孝之情作为人的本性,这就是“为人之本”的含义所在。孔子的“文、行、忠、信”(《述而》)恰恰要力图说明儒家君子行事的分际,也就是家庭的孝悌伦理延展到社会上时,需要如何通过在经典的学习(文)、社会的实践(行)中表现出忠与信。这是对他人的责任,在行事中体现出合理的人情尺度,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他人感受的行为方式。君子是那些在“忠”和“信”方面做得好的人,小人则对他人的感情缺乏必要的同情,更缺乏因为他人的同情而能够修正自己行为的能力。换言之,君子力图在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伦之间建立和谐关系,而其中父子关系,由于其无可逃避和无可替代性成为其他各伦的基础。儒家的政治伦理也因此首先是家庭的伦理,制度伦理也首先就是人情伦理。
第四,传统儒家的心性伦理是实现儒家人伦和谐的个性化,因为心性论是从“孝”意识出发而有心与性之分,人才能明心见性。“心”是力图和谐的动源,而“性”是人情得以相通的基础。也是在这个意义上,心正才能意诚,也就是心的动力倾向通往和谐,其意向才能于涵养“孝”的意识而有收获,才能深化、扩展“孝”到其他种种社会关系之上。因为有了力图在人际之间实现和谐之“仁”的意念,人才能“修身”,因为修身是提升和延展自身至他人和世界的过程。这个延展自我的第一步是在家庭关系中实现和谐的状态,也就是“齐家”,只有家庭达到和谐,才能“治国”和“平天下”。
所以孟子说人可以“尽心知性知天”,也就是在明心见性的过程中参与宇宙万物的创化过程。儒家的心、性、天本来联通不二,心的创生力可以及于他人,他物,“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可以和着天地万物的“生生”之态。心的创生在人情上的表现就是“孝”意识的延展以及和谐的伦理关系的建设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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