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辉
三月四日,正是全国政协举行分组讨论的第一天,这一天对民族宗教两个小组的委员来讲,特别感到喜悦和激动。因为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协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要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民族,宗教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同时和民族宗教界的委员一起商讨国家大事。
由于总书记和李瑞环主席亲自参加民族宗教的联组会,所以在座谈中,委员们踊跃发言,都想把心里话向党和国家领导人倾诉。由于时间的关系,不能每个人都争取到发言的机会,于是,由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中国基督教协会名誉会长丁光训主教,贵州省黔南布衣言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韦杰铮等七人,分别就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江总书记在认真听取了委员们的发言后,发表了重要主动讲话。我作为宗教界的一名委员,亲自第一次参加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联组讨论会,并能聆听江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心情非常激动,感受良深,最主要有以下五点体会。
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参加民族和宗教的联组讨论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无比关怀和重视。
在全国政协第一天进行讨论时,江总书记和李瑞环就来亲自参加民族团结和宗教的联组讨论会,对于民族和宗教界的委员来说,可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因为全国政协几十个界别,讨论的第一天,江总书记和李主席就来到民族宗教界看望委员们,并和委员们座谈国家大事。所以,这不仅是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民族宗教界的温暖、关怀、尊重,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指出了“民族宗教工作为什么重要”的基本涵义。
江总书记曾经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李瑞环主席更是要求宗教界坚持做到“四个维护”。从党的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中,可以表现出党和国家领导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但为什么要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呢?过去很多人抓不到要领。这次,江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发展和边防的巩固。我认为这四点就是党和国家为什么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涵义。
应从历史、文化的角度来积极的看待宗教,要摆脱那种对宗教简单、粗暴、无知的看法。
在讲话中,江总书记还从历史、宗教与文化的关系中,指出了宗教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方面,同时,从宗教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中,客观地分析了国家消亡了,宗教可能还会存在的“长期性”规律,从而引导大家要正确的去认识宗教,要摆脱那种对宗教简单、粗暴、无知的看法。
指出了怎样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向。
一九九三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宗教工作,我讲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但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和方向呢?江总书记在这次讲话中作了明确的批示,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以及民族的整体利益。指出了宗教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应承担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当全国人民正在同心同德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时,而在当中,宗教要怎样去承担起自己应负的责任呢?从江总书记的讲话中,我体会到:从总的原则来讲,就是江总书记所说的,“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要怎样才算达到了这“两个利益”的标准呢?这就是江总书记在讲话中继续强调的:宗教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我国宗教界有爱国的好传统,要继续发扬光大。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要运用自己的影响,引导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抑恶扬善,服务社会。更具体一点的讲,我认为要达到这“两个利益”的标准,也就是说,宗教界在自己的服务活动和弘法利生的事业中,必须坚持做到符合“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要求。
概而言之,正是从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得到以上五点体会,所以,我深深地感受到党和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长期的、是恳切的、是真诚的、更是彻底的。因此,我在聆听了江总书记的讲话后,觉得心明眼亮,思想振奋,心里放心,好象浑身都有了力量,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去发挥本教教义积极向上的思想,把自己的心力和智慧贡献给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早日将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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