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演讲,我总会遇到千奇百怪的问题,记得有一次有人问我:“为什么爱得愈深,痛苦就愈强烈?”这是很普遍的问题,而且我相信这个问题困扰着各个年龄层的人。当然,这里所谓的爱,除了爱情之外当然也包括亲情。
曾有人告诉我一个发生在巴黎的真实故事。一个年轻的高中女孩从小乖巧听话,是父母师长心中的好孩子。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她认识了一位男孩,这男孩自幼失去父母,从小在缺乏爱和关怀的环境下长大。他脾气火爆到处惹事生非,个性冲动的他,在学校里常因小事就对同学暴力相向,最后终於被学校开除。
女孩与他相恋之后,逐渐受他影响而与父母渐行渐远。男孩则因为逞凶斗狠的个性使得他无法谋得一份固定的工作,於是他想离开法国到国外重新开始新的人生。为了筹措旅费,男孩说服女孩以出卖肉体的方式赚钱,等存够钱二人一起出国重新开始。女孩被说服了,心想:只要二人能永远在一起,任何牺牲都是值得的。女孩开始她的皮肉生涯,当她赚足旅费交给男友时,男孩却只买了自己的机票远走高飞。他告诉女孩,他已无法和她肮脏的身体相处。
这是一个在现代社会中时有所闻的背叛故事。假设这个故事的发展是:二人一起出国开创新生活,而男孩却在他国另结新欢。这个为了爱可以抛弃父母、出卖肉体的女孩,为爱牺牲一切,当她知道男孩移情别恋时会有什么反应?如果这份爱是建立在贪着和占有的薄弱基础之上,那女孩的反应就会是勃然大怒而非诚心祝福。这也表示她所做的牺牲是为自己的贪念而非对方的快乐。这个结论很残忍,却是不争的事实。
男女相恋时海誓山盟,爱到至深至切时甚至可以为对方牺牲生命。我们一般认为的爱情定义就是希望对方能快乐,奇怪的是:当其中一人另有新欢时,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诚心献上祝福,而是不计一切代价想拆散对方挽回颓势。如果为了爱一个人连最宝贵的生命都可以不要时,当对方找到另一个可以给他更多快乐的人,我们为什么要生气、愤怒,甚至不惜两败俱伤呢?这样说并不是要给负心的人藉口,而是希望大家能真切反省自己口口声声说的“爱”是什么?
热恋中的男女总希望二人能永远不分开,想尽一切办法要把对方绑在身边,只要一分开就感到痛苦,会用尽各种方法追踪对方的行动。虽然嘴上说是关心,其实不过是为满足自己的占有欲望,当贪念愈来愈多、多到无法满足时,我们就会因为达不到而产生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爱一个人愈深,痛苦也愈深的道理。
贪着就像是一种迷幻药,常有美丽的外表作装饰,当我们被以爱做掩护的贪着缠上时,就堕入五里雾中无法看清事实。热恋中的人很难用理智去分析眼前的这个人是否真正适合自己,眼里看到的尽是对方优点,因为分不清爱和贪着的界限,一心一意只想让对方完全属於自己,而结婚似乎就是满足这念头的唯一方法。婚后占有对方的贪念减少、激情慢慢消失,这时才会用理智看待生活,婚前对方的优点在此时完全消失不见,两人开始互相埋怨,抱怨对方与婚前判若两人。其实眼前的人并没改变,只不过当初并没有静下心来用理智判断而已。当生活中充斥着不满与抱怨,当初爱得你死我活的两人,最后可能落到对簿公堂终至分道扬镳的结局。
自己是个出家人,不曾品尝过爱情,但我也曾检视自己是否真正了解爱和贪着之间的差别。记得到印度求学不久,我至亲的外婆过世。外婆以高寿往生,遗容安详,就佛法的观点,我应该为外婆的重生而感到开心。因为从许多迹象来看,外婆应该会转生到一个好的来世。在生前年迈的外婆不能自由行走,耳不聪目不明,身体就像穿了八十多年的旧衣,在生活上带给她极大的不便。而今她终於可以换上新衣,而我不但没有给她祝福却伤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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