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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方便的观门

发布时间:2023-01-12 16:05:25作者:楞严经念诵网

最初方便的观门

  一切行人的修持,都应该是以般若为导,以净土为归。所以必须善于学习般若,遵循指示,直趋觉岸。学习之道就是:依文字般若的启示,按自己的正确体会来进行观照,一步步深入。文字般若的体会越深,观照的境界就越高。这样循环不已,将来有一天触着碰着,契入实相般若。开始下手的地方,就是下面的四句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是全经中最容易下手之处。也是人人首须下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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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金刚经》这样殊胜的经典,我们不是把经念一遍就完了,而是在生活中要能把它贯彻,观照起用。诵一遍也有好处,得到加持和熏习,很多的功德。但是更重要的,念一遍之后要依文字般若而观照起用。这四句很好嘛,各个人都用得上。有为法正与无为法相对。经中“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至于“有为法”,则“如梦幻泡影”矣。有为者,有求有作有成有得,皆是有为。大乘妙谛全是无为法,但此无上胜妙甘露注入众生心田,因众生譬如垢器,污秽含毒,甘露入内亦同混浊。所以不可不先破有为法。

  初起步时,始于足下,万里之行,在于初步,故须先从最切己处下手。有为法包括很广,人们切身的是功名、富贵、妻儿子女,种种这些很粗的,都是有为法。再高一点,名誉地位、学术成就、事业功勋,还是有为法。再说禅定,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四禅八定种种,还是有为法。都是有为法嘛。大家都存在问题,从这里下手,如果都打通了,下面还有更深入的问题。有法可修、有果可证也是有为法。这句经可以一直用下去。可以从干扰你最深的地方入手。

  有人爱生气,一句逆耳的话听不得,这就是你下手的问题。有的人非常悭吝,稍微吃一点亏,很不愉快。有人情欲一关打不破,等等。每一个人有他最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就可以先下手。你想想这一切是不是如梦如幻?实际就是做梦,转眼成空呀。梦是很好的比方。梦里明明有六趣,觉来空空无大千。在梦里六趣都是有,朗然大觉时,本来无一物。例如害怕的梦,老虎咬自己,没有人救,在叫喊啊,恐怖啊。你一醒,哪有这些恐怖啊,是个梦。现前一切,整个是个梦。是幻术所变。像肥皂泡,很好看的,五颜六色,但是没有谁去抢这个肥皂泡,知道它当时就要灭。像人的影子,哪有实际的东西,所以一切一切都是错认。于是自然而然对所执着的东西就淡了。能把这些东西淡了,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我们修行就是两件事情,就是把生的东西变熟,熟的东西变生。贪嗔痴、烦恼,无始以来我们太熟悉了。这个贪心很自然,有人一心就想多赚点钱,他心心念念的,不用谁教给他,很自然的。一百万就想变为一千万,他是自自然然的,这个方面他就是很熟。嗔、痴也是如此。大家都很熟,可是戒定慧三无漏学,慈悲喜舍,自觉觉他,求菩提,发菩提心,无住清净心,这一切一切我们都很生。这句佛号更是生。所以我们修持就是要把熟的地方变生,生的地方变熟。

  我们可以两处一齐下手,佛号不是生吗?多念啊。贪嗔痴我们不是熟吗?叫它淡啊。两处一齐下手,效果就快了。只从一处下手,就像一个轮子的自行车,不能快,也不稳当。两个轮子的车那就好多了,谁都可以骑了。所以要把熟的地方变生,生的地方变熟。这些有为法,贪嗔痴,人世间种种可留恋的,束缚自己的东西,我们看它如梦、幻、泡、影。这件事说来容易,做到也很不容易。

  有位受了菩萨戒的老修行,因为一点小事,和邻居生气,谁知因此一病而亡。你若把这些看淡了,至少你自己少生点气,对自己身体也好嘛,真的无所谓了,对方也就无所谓了。

  例如能海法师讲《金刚经》,说了一个实事,他有一个修密的弟子很有钱,他有一个对头,两人仇恨很深。他天天按照密宗修法的规矩,要把六道众生都观想在自己周围,有冤的众生更是离自己最近,就在面前,自己在修法时加持他们,他天天这样修法观想,修了几年以后,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个人了,由于他天天作观,已经很习惯了,他看见他,那生气的印象已没有了,只是天天修法时所见到的熟人,于是出乎自然的就招呼他,某先生,好久不见,你好,那个人就很感动,他想到对方的地位比自己高,自己过去的不对还更严重一点,现在对方这样和颜悦色地招呼我,我当然也更应该如此,于是两人从此就和好了。所以把贪嗔痴淡一点,世法上也有很大的好处。

  这些本来是很熟的,我们叫它生。很生的是发菩提心,持佛号,我们叫它熟。这样我们就可以早生极乐世界,与诸上善人聚会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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