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宗时期,为解决滥赐、滥封、滥耗带来的财政危机,至大二年(1309年)二月便不得不动用钞本。中书省臣言:“臣等周知钞法非轻,曷敢辄动,然计无所出。今乞权支钞本七百一十余万锭,以周急用。”但当时常赋岁钞才四百万锭,这比寅吃卯粮的状况还要严重。遂当年七月有臣提出“钞法大坏,请更钞法,图新钞式以进”,他们把目前导致经济状况不佳的一切责任全部推给中书省,“请立尚书省,旧事从中书,新政从尚书。”尚书省之立,目的明确就是“更新庶政,变易钞法”。
尚书省设立不足一个月就颁行了至大银钞,以“至大银钞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至元二十四年所行至元钞,每二贯准花银入库价一两,赤金入库价一钱;至大银钞法一行,至元钞五贯所值方能与此前的二贯相当,5比2的大幅值,使广大百姓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惠宗时期,脱脱复相之后,为了解决财政危机,于至正十年(1350年)又一次变更妙法,结果使得经济状况愈加恶化,此次具体更变措施前文己有提及,这里不再赘述。《元史》对此次钞法变更的结果做了以下简要描述:“行之未久,物价腾踊,价逾十倍。又值海内大乱,军储供给,赏赐犒劳,每日印造,不可数计。舟车装运,舳舻相接,交料之散满人间者,无处无之。昏软者不复行用。京师料钞十锭,易斗粟不可得。既而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贸易。公私所积之钞,遂俱不行,人视之若弊楮,而国用由是遂乏矣!”
虽财政收入日渐入不敷出,但整个蒙古统治集团却依旧过着奢侈的生活,挥霍浪费依然如故。至正二十年(1360年)“京师大饥”,但宫廷内皇帝的生日宴会照过如常,中书参知政事丁好礼上奏曰:“今民父子有相食者,君臣当修省,以與大患,宴会宜减常度”,朝廷不予釆纳。在上都举行的宫廷宴会仍然每次要食用2000只羊、3匹马,还要“盛陈奇兽”。不仅如此,朝廷在佛事支出上的花费也极大,支出项目很多,寺院建造尤其频繁。元朝建国以后,皇帝、贵族、官僚等不断建造新寺,每朝帝即位,便会营建一座新寺,逐渐成为惯例。
因此,元代的寺庙比起前代,数量更多,规模更大,主要有大天寿万宁寺(成宗大德九年建)、大昭孝寺(英宗建)、大天源延圣寺(泰定三年建)、大承天护圣寺(文宗天历二年建)和大寿元忠国寺(至正十四年建)等等。这些寺院的建造皆华丽至极,集结了各地大批工匠,严重扰乱了当时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
元贞五年(1295年),为皇太后建佛寺于五台山,以大都、保定、真定、平阳、太原、大同、河间、大名、顺德、广平等十路“应其所需”,“土木既兴,工匠夫役,不下数万,附近数路州县,供亿烦重,男女废耕织,百物涌贵。”泰定二年(1325年),张珪针对当时的朝政之弊指出:比者建西山寺,损军害民,费以亿万计,刺绣经幡,驰驿江浙,逼迫郡县,杂役男女,动经年岁,穷奢致怨。”元朝阜帝对寺院的赏赐也是名目多样,五花八“门,“举凡金、银、钞、帛、矿产、邸舍、酒店、湖波、库藏、田宅、奴仆、牲畜、农夫、耕牛等,莫不作为赏赐之具。”
土地的赐予,动辄百千顷以至万顷、十余万顷。元朝后期对佛事的支出与赐予持续扩大,严重影响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元统二年(1334年)四月,中书省臣言:“佛事布施,费用太广,以世祖时较之,岁增金三十八锭,银二百三锭四十两,缯帛六万一千六百余匹、钞二万九千二百五十余锭。请除累朝期年忌除外,余皆罢。”朝廷从之。朝廷的佛事支出并没有因此谏言而减少,佞佛之风依然盛行至元之终亡。元朝统治者长期以来一直推行阶级压迫与民族压迫的政策,这些政策自推行之初就影响着社会安定,最终导致元末社会矛盾的极度激化。贾鲁治河与脱脱变钞是红巾军起义的导火索,元帝国的崩塌是各种社会矛盾无法调和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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