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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真堪布:《量理宝藏论》讲解(四)

发布时间:2024-09-18 02:03:10作者:楞严经念诵网
达真堪布:《量理宝藏论》讲解(四)

达真堪布宣讲于2016年6月12日(视频在线)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今天接着讲《量理宝藏论》。

全论分三:一、入论分支;二、真实论义;三、造论究竟之事宜。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一、所知境;二、能知识;三、彼识知境之方式。

丙一(所知境)分二:一、法相;二、分类。

丁二:(分类)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壬二:(抉择唯识观点)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癸一(破他宗)分二:一、破有部经部;二、破世间共称。

庚二、(答辩)分二:一、总分析宗派之观点;二、阿阇黎所抉择之观点。

辛二、阿阇黎所抉择之观点:

壬二、(抉择唯识观点)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遣诤。

癸一(破他宗)分二:一、破有部经部;二、破世间共称。

子一、破有部经部:

远离一及众多故,外境无有相亦无。

前面讲过,二位论师的密意是,承许外境时,法称论师说过这样一句话:“倘若观察外境时,我上经部之台阶

。”承许外境的时候,我持经部的观点。这点昨天我们已经讲完了。但只是在承许外境存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持经部的观点,若是不承许外境就不持经部的观点而持唯识的观点了。今天要讲这个。

首先是破他宗。有部、经部认为外境是事实存在的,外境是由很多极微尘聚合组成、形成的。有实宗,比如经部、有部的观点是外境存在,但这些粗尘是虚假的,极微尘是实有的。这些粗大的外境是由极微尘组成、形成的,但这是不成立的,这种观点不合理。因为若是无分就不能组成粗法。经部、有部的意思是这些外境主要是由极微尘组成,极微尘是不能再分的微尘。说极微尘是不可再分的微尘,又说由极微尘来组成外器世界、外境,这是不合理的,这两个观点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是无分微尘就不能组成粗尘,如果能组成粗尘就不分微尘了。清辩论师用的是六尘围绕中尘的逻辑——六个微尘围绕中间的微尘。

“六尘围中尘,中尘变六分,六尘融中尘,弥山(须弥山)变微尘。”意思组成粗尘的时候,也可以说是外器世界形成的时候,很多微尘在一起。这些微尘若是不聚合,粗尘、外器世界就无法组成、形成,若是要形成形形色色的外器世界,微尘必须要在一起。这样,中间有一个极微尘,所有的极微尘都可以作为中间的微尘这样围绕,东南西北上下六方都要有微尘。若是这些微尘围绕中间微尘的时候,中间的微尘是极微尘,极微尘是不可分的微尘,这六个(东南西北上下)微尘围绕极微尘时候,中间这个微尘有没有方向?若是没有方向,没有东南西北上下支分的朝向,这六个微尘都会变成一个微尘。那整个须弥山的重量和一个微尘的重量等同了,都成为一体了。六个微尘和中间的微尘都成为一体了,这样多少个微尘围绕它都是一样的。以此类推,一个微尘的重量和整个须弥山的重量是等同的。若是有东南西北上下不同的分支,还可以分,它就不是不可分的微尘了。形形色色法都可以这样分析、分开,最后再分、再分……应该有一个最小、不能再分的微尘,若它是实有的,应该有这样一个法,不可再分……比如柱子、宝瓶、张三、李四,我们可以东南西北上下这样分分……这样分下去,最后应该有一个不能再分的。永远这样分下去也是有过患的,这样,一个微尘的容纳和整个须弥山的容纳应该是等同的了,这个过患就大了。肯定有限,因为有大的、有小的、有轻的、有重的,要有一个限度,最后肯定有不可再分的一个尘,这就是不成立了。没有不可再分的,若有它就没有方向了,没有方向它就不存在了。其实是很简单的,若是它存在肯定有东南西北上下的方向,若它没有方向——朝向东、朝向南、朝向西、朝向北、朝向上下,东南就变成一体了,西北也就成为一体了,没有东南西北的支分,它就不存在了。

有部、经部怕外器世界消失不存在,所以就安立了极微尘,但只是他们自己安立的而已,其实这种安立不存在,不合理。但是他们必须要这样安立,他们觉得外境,比如外器世界形形色色的法都要存在,唯识宗说都是心的显现,他们不承认,因为他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他们觉得外境有很多形形色色的法,有这样的物质存在,必须这样安立。否则,就无法立宗。

如果中间的微尘与四面八方若干微尘不相粘连,就无法构成粗大的团块,无法形成粗尘;假设粘连在一起,中间的那个微尘就成了有支分,因为众多微尘粘连的部分是他体,是不一样的,若是一样就变成了一体;再者一尘粘连的位置没有容纳多尘的机会。正因为“一”不成立,由它累积的“多”也就不可能成立,这是一个逻辑方式,没有一就没有多了,这是“离一多因”。因而细法、粗法显然不存在成实。极微尘不存在、不成立,极微尘积累的,很多极微尘聚合的粗尘、粗法也不可成立,不可存在。这样,除心识之外,另行的外境绝不存在。依此理由可知,能指点形象者无有,形象也就不存在,犹如石女的儿子本不存在,也就无有他的色相之说,没有他的肤色是黑的、黄的、白的之说。同样,外境不存在,外境上有形无形的这些法也都是不可成立的。

这是破有部、经部的观点,他们承许外境实有。外境这些形形色色的缘法实实在在的存在,这是有部和经部的观点。这样一进行分析就不成立。外境上没有实实在在的法。

子二、破世间共称:

依于世俗世共称,则与量立成相违。

有些人声称:对于观察世俗名言,按照月称论师的观点,随顺未经观察的心而进行。这是什么意思呢?有些人说,要安立和观察世俗名言,跟月称论师的说法一样。月称论师抉择大空性的时候,不注重、不观察世俗名言方面。“我不依量观察。”因为一观察就不存在了,他主要用的是胜义谛的观察量观察的,用胜义谛观察量观察,都会无影无踪,根本找不到一个实质性的东西。所以,之前自续派清辩论师分开了二谛。

二谛分开就无法抉择究竟的实相,无法抉择大空性。月称论师说:我抉择胜义谛时,世俗名言,世间怎么承许我就怎么承许,此处的世间指的不是补特伽罗,而是指的是识世间——六根——眼耳鼻舌身识。它们怎样照见我就怎样承许。我没有说眼睛看不见东西,耳朵听不到声音,但是我不观察,世俗名言这样才成立。因明主要注重世间名言,这个时候必须进行观察。刚才是没有进行观察的,眼耳鼻舌身识无有损害的(健康的意思),它们怎样照见,我就怎样承许,但是世俗名言的时候不可以这样,必须要安立正量、非正量等,世俗名言需要许多法要安立的。所以这种说法不合理,因为世俗名言的观察如果单单依于世间共称,则在不加分析的心前,依靠现量、比量、破立等等所进行量与非量类别等一切量的安立也就不应理了,因此相违。什么比量、现量,还要遮破、要安立等等有很多,还有正量、非量等等很多分类,名言要安立很多法相,所以月称论师抉择胜义谛尤其是抉择大空性时是可以的。而此处不是,在此处主要安立抉择世俗名言,站在这个角度分析就不行了。这是第二。

癸二、立自宗:

明知俱缘因证成,俱缘不允是他体,

若为他体因不容,如现二月蓝识同。

他遮余边能否定。

前面讲了,唯识宗认为,有部和经部的观点根本不成立,在世俗名言上,按月称论师的观点安立名言也不可以。这样,就没有办法安立世俗、名言。唯识宗抉择外境不存在怎么办,一切都是心的显现。心的显现说起来非常容易,实际上真正要了知、要证悟是非常难的。

但是在这里,唯识宗仅用了两个逻辑,也可以说是两种理论。

主要是有两个理论,有两个逻辑。一个是明知因,也可以叫明了因。它抉择这些显现跟心是一体的。通过它说明显现和心是一体。还有一个是俱缘定因。它主要是显现与心识不是他体。这两种逻辑、理论都有不同的抉择、有不同的说明,但是最终说的都是万法唯心。

在因明里,有些道路通过逻辑去推理,通过一些理论去了知,但讲的逻辑、理论都是有规则的。一个完整的逻辑,因明里讲的一个完整的理证是有规则的,要具备三相。第一个是宗法,第二个是同品周遍,第三个是异品周遍,三相具备是一个完整的理证、逻辑。这样的理证、逻辑,才有真正引起正量的作用和能力。我们以后讲自利比量、他利比量的时候都会详细讲的,在此处就不详细讲了。

什么是宗法呢?一个完整的论述有有法、立宗、因、比喻。什么叫立宗?怎样才是成立宗法?成立宗法是第一相。宗法就是有法,也叫欲知法,上面成立因。比如音声,有些外道,有情无情发出的音声是恒常的。内道要推翻这个观点,有这样的一套逻辑:音声(有法)是无常(立宗),所作性故(因)如同宝瓶(比喻)。本论述的因是什么?因就是“所作性”。“所作性”在欲知法(音声)当中成立,这叫宗法,这样第一相就OK了。

怎样成立?欲知法上,以现量或比量成立。比如说,音声是所作性,通过现量,音声是人发出来的,从某种物质当中产生的,所以它是因缘和合而出现的,它就是“所作性”。这是通过现量能证实的,通过比量也同样能证实。音声是人发出来的,从某种物质当中产生的,之前没有是之后发生的。这样,肯定是因缘和合出现的,这样它就是所作性。在音声上成立了所作性,这个我们通过现量或比量能证实。

这样,第一相就具备了。他没有办法再反驳了,因为音声要么是人发出来的,要么是从某种物质当中产生的,这样肯定是因缘和合的。之前为什么没有?因为因缘不和合,因缘和合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个可以证实,事实就是这样的。若对方是个智者,是个讲道理的人就不会反驳了。

第二是同品周遍。一个论述当中有欲知法,有同品,有异品。同品,一切所作性之法全都是它的同品。为什么叫同品周遍呢?比如说柱子、宝瓶等法,跟音声一样,它们都是所作性的,所以它们都是无常的,迁变性的。为什么叫周遍呢?所有所作性之法绝对都是无常的。这个“绝对”就是周遍的意思,所有的有为法都是如是及决定的。这就是同品周遍。同品周遍也可以说所立随着所作之因而存在,随所作之因而存在是什么意思?所立就是“音声是无常”,所作之因是所作性。若是所作性皆是无常。无常是所立之法,意思是随这个因的,所作性肯定都是无常的。

推理公式:若所作性,周遍是无常。这就是同品周遍。一说所作性的,绝对都是无常。可能对方不一定明白,也不一定承认。这个时候要通过比喻,它有同品喻。此处的同品喻应该是宝瓶,在宝瓶上面,(对方的话)宝瓶是所作性,所以它是无常的,这个关系他已经明白了。这个时候一说他就明白,比如宝瓶是所作性,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所以它是无常的,迁变之自性。这是比喻,通过比喻说明音声也是所作性的,它也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所以它也是决定无常迁变之自性。这是同品喻,主要是通过比喻让对方明白或者真正了知,这样对方一下就能明白。

还有异品周遍。跟它相反的,不是所作性的,绝不是无常。也可以这样,所立法反过来,而是因与前相反,也可以说与所立法及与因反。不是所作性的意思,所立法反过来,不是无常的,就绝对不是所作性的。这是异品周遍,这是第三相法。

这通过什么说明它有异品喻?本论述的异品喻是什么?是虚空,虚空是恒常的,所以它绝对不是所作性的。虚空不是造作,不是因缘和合生的。它是无为法,有为法都是同品,无为法都是异品。通过比喻一说对方就明白了,是恒常的,不是无常的,就不是所作性了。比喻虚空,这个上面他明白,虚空是恒常不是所作性,所作性不是恒常的,这就是第三相。具备三相的理论,具备三相的逻辑才是正确的理证、正确的逻辑,它引出来的是正量。

先给大家介绍了一个论述的整个结构、形成,然后开始讲第一个理证明知因,也可以说明了因。所知对境,与取彼之识是一体,这是立宗。具有识之法相故,这是因,比喻是如同具有项峰、垂胡等特征来证明黄牛一样。

每个法都有自己的特征,也叫法相。后面有一品专门讲这个。用它的特征,它的法相说明它。那边有马,有羊,有牛等,后背有项峰,前面有垂胡,它的特征非常明显,一看到这些特征就知道它是黄牛。我们为什么确定它是黄牛?为什么心里肯定它是黄牛?主要以它的特征肯定的。这是比喻。

所有的对境,看是柱子在这,宝瓶在那,张三在这,李四在那,显现是这样的,其实所有的对境都是心识,因为具有心识的法相。心识的法相特征是什么?就是明明了了。我们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尝到的,感觉到的,想到的哪一个不是明明了了?都是明明了了。明明了了叫心识,没有别的。明明了了是心的特征,心的法相。以黄牛的特征来确定这个动物是黄牛。同样,以心的特征,心的法相,来说明一切显现都是心。彼理证必须具备三相,第一宗法,以自证自明,就能证实,自己就能知道,哪个不是明明了了?所有的对境都是明明了了而显现的,这时我们的自证就知道了,就能证实。

还有,彼法相具备,都是属于彼。前面同品喻是黄牛。我们知道,项峰、垂胡,所有有这个特征的都是黄牛。不可能这个地方的是黄牛,另一个地方有项峰、垂胡特征的动物就不是黄牛。所以具备心识特征的,绝对都是心,这是同品周遍。这里的同品周遍是什么?具有它的法相,确定绝对都是它。这是同品周遍。

还有异品周遍,不具备它的法相的都不是它。比如,绵羊不具备项峰、垂胡等黄牛的特征,所以它不是黄牛。不具备它的特征、法相的都绝不是它,这是它的异品周遍。这也有它的异品喻,比如绵羊。一切对境,这些法都是心识,都是明明了了的,所以都是心。这是唯识宗最有说服力,最具有代表性的逻辑。这就说明一切法都是心识。比如说,蓝色和取蓝色的识,也是一体的。蓝色取蓝色的识,它就知道,这个蓝色显现,就明了,就说明它就是心。

第二个理证,俱缘定因。主要抉择对境,跟心识不是他体。必定同时缘的任何法,不可能是他体。必定同时缘,必定是必须、一定、不变的意思。同时缘,在任何时,任何处当中都同时存在。这样,任何对境与取它之心识不可能是他体,若是他体,在一切时一切处中不可能同时存在,决定同时存在,肯定不是他体,如同二月般。我们挤眼睛时看月亮,就出现了两个月亮,实际上这两个月亮不存在,这是拿来比喻的。给我们显现的是两个月亮,实际上是一个月亮。同样,给我们显现的,外境在那边,有境在这边,也只是显现而已,实际上没有那样的外境,只有心识。

二月指什么?这里是比喻,不是说二月是心的显现。显现上有两个月亮,但实际上没有两个月亮。以此比喻说明,给我们显现的也是这样,外境和有境,好像以他体存在,但实际不是这样的。只有心识没有了,没有之外的外境。以此因也可以证实蓝色与取蓝色之识也不是他体。因为蓝色和取蓝色之识是绝对同时缘。取蓝色的识存在的时候,蓝色也存在;取蓝色的识不存在的时候,蓝色也不存在。这点很多人都不明白,认为存在,其实是不存在的。虽然过后再看还有,但这是随取蓝色的识而生起的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显现?它是有原因的。比如取房屋的识存在的时候,房屋才存在;取房屋的能取识不存在的时候,房屋也不存在。真正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万法唯心这个道理。这个道理明白了之后,才能活在当下,要么不可能啊。

我刚到汉地的时候,很多居士都会说:万法唯心。什么叫万法唯心?明白这个道理是非常难的,需要仔细思维。如刚才说“取房屋的识存在的时候房屋存在,能取识不存在,房屋也不存在。”但在我们的概念中,认为这种说法不可能!怎么不存在?我走了房屋也存在。实际上一切法如看电影,如梦境一样,看的时候,梦里好像有,但实际上有吗?看电影的时候只有屏幕,里面真有房屋、人等境吗?做梦也是一样,梦里什么都有,但实际有吗?这是比喻。同样,我们所见的一切也如同电影和梦境,看似有实际上没有。

下面是推理公式:“蓝色与取蓝色之识”,是有法;“非为他体”,是立宗;“必定同时缘故”,是因;“如二月”,是比喻。蓝色与取蓝色之识必须同时缘者是第一。第二,这是自身感受,自己便可证实,也就是可以自证的。它的同品周遍就是在错乱根识前,一个月亮显现为两个这一同品喻上可以成立。因为同品喻与俱缘定因、所立法非他体这两者从同时存在之故。这就它的同品周遍。异品周遍:不同他体通过遣除他边(他边因)能够推翻。

不同他体,不可能成立同时缘。不同他体,指既是他体,又不同时出现。具体来说,对于他体有实法在不同时间,依靠不同取受可以破斥;在相同时间凭借有害因能予以否定。推理公式:毫不相关的任何法(有法),不会有决定同时缘的情况(立宗),如同蓝色与黄色(比喻),你们承认眼与色是他体且同时之故(因)。有害因指毫不相关的任何法,遣除他边因也是一个完整的逻辑。这样,就对有害因予以了否定。

这样,宗法、同品周遍、异品周遍三相都具备了,这是一个完整的逻辑、完整的推理方式。真正能说明一切法、一切对境,跟自己的能取识不是互不相容的他体。明知因也可以说是明了因,一切法一切对境都是心,都有心的特征、法相。通过这两个,就可以将万法抉择为心。

第一个推理方式推理的结果是什么?万法、一切对境,皆是心的显现,与心识是一体的。第二个推理方式推理的结果是什么?万法、所有的对境,与它的能取识绝不是互不相容的他体。这样,我们就能了知一切法抉择为心,外境不存在都是心。

子三(遣诤)分二:一、遣除与微尘相同之诤;二、观察有无相而遣除非理。

丑一、遣除与微尘相同之诤:

谓心相续同有支,刹那犹如微尘分,

由是三刹那性故,远离一体及多体。

由是三刹那性故,一刹那成不容有,

若一刹那不容有,显然已失三本性。

要把这个疑惑遣除,不然就站不住脚了。有些中观论师辩道:心的相续同样可依靠遮破有支的理证加以遮破。前面遮破微尘的时候用的理证:六个微尘围绕一个微尘的时候,中间的微尘有不同方向,就不是无分微尘。有不同方向就不是无分,没有不同方向的微尘就不可以组成粗尘,六个微尘就成为一个微尘。主要用这个理证来遮破。

遮破心也是一样的,心识的刹那也像微尘的部分一样,需要靠近过去与未来两个部分,所以心识刹那同样是初中末三刹那的本性,故而心也远离一体多体。刹那不存在,刹那组成的心的相续也不成立了。刹那心组成相续的时候有没有前和后的分别?如果没有,前和后就成为一个了,有的话又有分了,一直分下去,这一刹那不成立,相续也不成立。

驳:刹那是部分的观点不应理,由于是三刹那本性的缘故,不可能是一刹那,如果一刹那不可能,那么显然已失去了三刹那本性的身份。可见,以所谓的“三”破“一”也不合情理,没有一哪来的三?

粗尘同时环绕故,居中微尘成有分,

三时顿时不生故,现在刹那乃无分。

刹那与微尘迥然不同,微尘在组成粗尘的过程中,需要同时环绕,由此居于中间的微尘就变成了有分,如果这样顺其自然,就是有分;倘若加以剖析,就会成为无分而毁灭,如同发梢的露珠一样。而刹那不会招致这种过失,因为三时不可能同时,过去、未来与现在无有之故。过去与未来不存在,只有现在一个刹那,与微尘不一样,微尘都要同时存在,过去与现在不一样,有现在的刹那就行了。所以,从现在刹那自身的角度而言实是无分。

有一个论师说持三时实有的观点才存在这个过患。但中观抉择大空性的时候,破的是实有,实有就可以进行这样遮破。但这是世俗名言,说的实有也是名言上的实有,不是胜义谛上实有。所以安立名言的时候必须这样承许,这没有什么过失。

小乘论师说三时都是实有。小乘有十八部,其中有部有这样的承许,说三时实有,过去在过去的位置,未来在未来的位置,现在在现在的位置上。对这些人可以用前面的逻辑遮破。但我们不是这样承许的,我们认为的过去没有了,未来的还没有发生,只有一个现在。所以,通过前面的理证无法遮破,因为单单从现在刹那能起作用的有实法成立的侧面来说可以安立无分。

丑二、观察有无相而遣除非理:

现外境乃识本身,此者显现外无有,

习气坚固不坚固,能立真实与虚妄。

唯识也有真相唯识和假相唯识。如果对方说:无论识有相与否,有形象还是无形象,唯识也有真相唯识和假相唯识。有形象和无形象都一样,倘若外境不存在,所有的这些法都不存在的话,则正量与非量就没有办法安立。

驳:凡是显现的外境无一例外均是识本身,不是外境存在就是正量,外境不存在就是非正量;外境存在就是有实法,外境不存在就是无实法,不是这样安立的。一切外境法都是识本身,除了心没有别的。此显现也同样在外界中毫无立足之地。那么正量与非正量,正确与不正确怎么安立呢?主要看习气坚固与否。

然而,习气坚固认定一个月亮及白色海螺等是正量,习气不坚固而看见两个月亮与黄色海螺都是非量。主要是从习气坚固与不坚固来区分正量和非量,不是在外境上看存在或不存在,以这样的角度而言安立真实及虚妄实属合理。

摄义的总结偈:

乃至承认有外境,期间因称所取境,

如若所知纳入内,境及有境别不成。

上述意义以总结偈说明。如果站在承认外境宗派的立场上,境和识就不应该是一体。这时,外境是外境,有境是有境,能取识是能取识,所取境是所取境。这时二位论师主要持经部的观点。能指点形象的因被称为所取境。如果一切所知纳入内识之中,则境与有境就不成立他体。

一切抉择为心的时候,此时不承许外境。一切唯心的时候,对境和有境不成立他体,不是分开的。遍知果仁巴以这个偈颂作为依据,说“萨迦班智达的意思:二位论师的密意是外境承许的时候,有所取和能取之分。”这样说明,经部才有所取境。

万法抉择为心的时候是唯识宗。二位论师的密意是:持唯识宗观点的时候不承许所取境。因为义共相和本无见有说有所取境不成立。而在承认外境的时候,他们持经部的观点,即所取境——色声香味触法,外境的这些法就是这样的。

所取境肯定是没有的,从前面的辩论很容易就能通晓,否则有点难。你们也不了解对方的观点,他们也不可能直接承许外境实有。比如义共相和本无见有在外境上实实在在存在,但他们肯定不会承许的。说所取境和显现境是一体的,二位论师的密意是什么?持唯识宗观点万法唯心的时候就没有所取境;持经部观点的时候才有所取境,这个时候的所取境完全是指外面的东西。他们间接承许在外境上事实存在,这样,前面给他们发的太过、过患都是存在的。二位论师以此密意,分次抉择,才能真正遮破对方的观点。遍知果仁巴为什么强调这点,也是有这个必要的。《量理宝藏论》观境品讲解结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涌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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