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地狱 亲身经历
姜金兰 讲述
一九九八年六月,六十六岁的姜金兰,讲了她的一段亲身经历。
姜居士八、九岁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有一次附近唱大戏,她背着弟弟到戏台跟前去玩,不小心让弟弟在戏台上拉了屎。这在当时被认为是得罪了神灵,唱戏的名角大怒,把小姑娘训了一顿,还不依不饶。有人从旁边劝解,你别吓唬她,她是姜善人的孙女,叫她爷爷给神上礼赔罪不就行了。有人把这事学给了姜居士的家里人。
姜居士回家后,她母亲对她说:「妮,过来帮娘搓根线
。」小姑娘刚走到跟前,她母亲就用一根布条勒住了她的脖子。用姜居士的话说,她当时是一挣就往外跑。
跑着跑着,没有路了。只见一条大河,黄泥浆水翻翻滚滚,水很黄很混,有很多男的女的光着身子披头散发在里面「洗澡」,一边洗一边还乱嗷嗷叫。小姑娘害怕,一扭头,看见一位老婆婆顶着枣花手巾在卖糊辣汤,这才感到又饥又渴,偎到跟前问:「叫我喝点不?」老婆婆说:「去!没有你的事。」「叫我喝一点。」「一点也不叫你喝,赶紧走赶紧走!」姜居士再往其它地方一看,只见一些人,正把有的人往油锅里面扔;把有的人挂在铁架子上,像杀猪一样用刀砍;还有两人把一个人的头往磨眼里塞;还有把人大卸八块的;还有把人往石臼里塞……小姑娘吓得直往后退。
这时过来一位老头,雪白的胡子到胸口,紫袍白领,黑口云头紫鞋,拄着一根龙头拐棍,见到姜居士就说:「你这个小闺女,怎么跑到这来啦?到处找不着妳。」姜说:「我上哪去,那边还有炸人 (烹的意思)的、还有杀人的。」老头说:「上您爷那去。」姜又说摸不着家,老头让她拉着他的拐杖,闭上眼。她一拉老头的拐杖……只觉得忽地一下子,醒过来了,发觉自己躺在自家的西屋里,脖子上还缠着根布条。这才明白是她母亲因为生气,把她勒死过去了。
她跑到爷爷那里,前后一学,姜善人掉泪了:「我苦命的乖乖,你去的是鬼门关呀!」后来,她爷爷为了感谢「土地爷」搭救(他们认为是土地爷),还烧了一大盘香。
(节录自《净土季刊》二○○三年冬季刊〈奈河──一位居士的亲身经历〉徐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