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可轻(资料图)
什么是四不可轻?
指四种不可轻忽、轻视之力量
。《杂阿含经》卷四十六载,佛陀曾对波斯匿王宣说四不可轻之理,即如下:1.小小火苗不可轻视:因为“星星之火,足以燎原”,看似小小的火花,却有可能酿成一发不可收拾的惨祸,所以小小火苗不可轻视。
2.幼小之龙不可轻视:因为小龙会长大成为足以翻江倒海、兴风作浪的大龙,所以不可轻视。
3.年少王子不可轻视:因为王子长大会成为国王,届时统领天下,造福万民由他;一言丧邦,遗祸百姓也由他,因此不可轻视。
4.年幼沙弥不可轻视:因为沙弥年纪虽小,只要虔心学道,假以时日,必定会脱胎换骨,成为教化众生的人天师范,这是世间上最不可轻忽的力量。
本文选自《走进佛教》,广行法师编著。
版权所有:楞严经念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