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佛学院
九华山佛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九华山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由安徽省佛教协会主办、九华山佛教协会承办、学修并重的汉语系中等佛教院校。安徽省佛教协会第一副会长、九华山佛教协会会长慧庆法师代理院长。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自愿献身佛教事业,具有中高等佛学知识及政治、文化水平的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青年僧才为基本目标。
二、学制
2年,中专
。三、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佛学院招收男众学僧50名。
2、主要课程设置:戒律、唯识、三论、八宗概要、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地藏经、丛林规矩、寺院管理、古代汉语、中国历史、中国地理、中国古代哲学、时事政治、英语、书法、电脑等。
四、招生对象
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爱国爱教,品学兼优,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能坚持独身、素食、僧装的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僧人。
五、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由宗教团体或宗教场所推荐并征求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体检表及本人削发两寸照片二张和《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或向佛学院招生办索取)来院报考。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2、笔试科目:佛学基础知识、语文、时政。
3、面试内容:二时课诵、日常威仪等。
4、报考日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自公告发布日至8月10日结束报名,也可提前到佛学院试读,为参加招生考试做准备。
5、考试合格后,经院方考察,方正式录取。
6、凡来佛学院考试者,必须僧装、僧仪整肃,严禁穿戴、携带俗家衣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回原寺院
1、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
2、不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尊师重道者。
3、录取入院后,凡学习态度不端正,跟不上教学进度,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和寺院共住规约,屡教不改者。
4、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
5、入院后不能随众上殿、过堂、出坡、诵经等宗教活动者。
七、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免除所有学杂费用,并发给一定数量的单资。
2、学院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僧在校期间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执行。
4、所有学僧来院费用(车、船、飞机、食宿、行李)一律由本人自理或由所在的寺院、佛协负责解决。
八、毕业后去向及待遇
1、学僧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根据需要,本人自愿并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由佛学院调配安排工作。
3、德才兼备者,可留作佛学院师资。
九、本招生简章可在寺院或佛协组织内部宣传、张贴。
十、九华山佛学院院址: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柯村新区大愿文化园北侧
联系人:玄明法师 手机:13905666547
电话/传真0566-2837666 邮编:242809
九华山佛学院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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