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于他人的恶行,为什么不宜揭露?
索达吉堪布:《弟子规》中说过:“扬人恶,即是恶
其实,别人说我们过失时,我们肯定不乐意,那么将心比心,这对别人也是一样。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以后尽量不要说别人的过失,而且也不要观察他人的毛病,正如六祖所言:“常见自心过愆,不见他人是非好恶。”
——《残酷才是青春》
金刚上味陀罗尼经一卷
金刚经持验录:最胜第一功
金刚棒喝——宣公上人答问
只要有时间,就只管称念佛
只要心里有佛,不管走到哪
可怕的黄金
结夏安居
声闻僧与菩萨僧的区别
六和敬
版权所有:楞严经念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