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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淫与毁邪淫之因果差别案例两则

发布时间:2024-07-06 02:02:53作者:楞严经念诵网
邪YIN与毁邪YIN之因果差别案例两则

这是两个发生在清朝,因为宣扬淫邪害人而遭到天谴的故事。

1、杨氏是苏州人,以卖书为业,他家中有《××梅》这一淫书的印版,卖出《××梅》虽然很多,但他却终日被病所困,日夜离不开汤药。他结婚娶妻多年,但仍没有子嗣。他的一朋友劝诫他说:“你早已经结婚了,但仍没有子嗣,而且每年的收入全部都用来治病买药了。这可能是你印制《××梅》出售到各个书店,人受其害,而你却以此谋利有关,这可能是上天惩罚你啊!为今之计,应赶紧毁掉这《××梅》的印版,或许还有机会可以改过自新。”

杨氏终于惊醒,他立即取来《××梅》印版,劈了后用火焚之。从此杨氏再没有病患了,他的妻子没多久就为他生了个儿子。他又开设了家正当的文远堂书坊,家业逐渐开始丰裕起来。

扬州的一书商家中也藏有《××梅》印版,他家有些资财,开了三处书坊,整日以售卖淫书获利。有人劝诫他很多次,他始终都舍不得毁掉书版。

有一天,他同儿子一起到苏州,儿子因为有其它事先回来了,书商在寓所突然生病,已经起不了身了,同行的人准备把他送回家,结果刚到码头上就死了。又赶紧通知他儿子,其儿子飞奔赶到,可书商的脸居然已开始腐烂,苍蝇蚊子密集,血水涌溢。人们都说这都是他印制售卖淫书的恶报。

他死后,有位儒士拿钱将《××梅》的印版买来并立时销毁,从此以后,苏、扬两城再没有这种淫书流传,人心变得清正起来。

淫邪之事本来就有违人伦,人神共愤,如果加以宣扬和传播,必将坏人心志,导人向恶,这可是十恶不赦之罪,万望警之、戒之。

2、第二个故事:毁淫邪之书 上天降福报

上洋有一童子,自小就刻苦读书修身。道光丙申二月的一天,他闲步路过一书坊,停步问:“什么书看了爽快舒适呢?”书商说:“只有风流词曲了。”童子说:“什么是风流?”书商于是拿了一本浓情艳史给他,童子便租了下来拿回家中。

童子把书看了一半,叹息道:“世间只要有这样的书,我就必定要毁掉。”第二天便又来到这家书坊,索要所有的风流书籍,店主拿出了数十种,说:“你想要看,可以慢慢来租看。”童子说:“我要将这些书全买了。”店主说:“我租这些书能得到很多利息,怎么能让你买去呢?”童子一直纠缠不休,店主说:”我今天有急用,你如果能拿三十两银子来,我就全部卖给你。“

童子跑回家告诉母亲,母亲以为他需要用经史典籍,便卖掉钗簪臂镯给了他钱。结果童子将那些书全部买了回来,又拿到书馆中一把火烧了。家人告诉了他母亲,母亲又吃惊又生气。第二天收拾打扫纸灰时,童子居然从里面捡出了两个元宝送给母亲,母亲这才转悲为喜。

没过几天,童子突然得了重病,群医束手无策,只有等死了,此时有神人借童子口说话道:“你本来命运平常,不会科举登第,但因为你年纪轻轻能够销毁淫书,让世人免受无边恶报,天帝因此嘉赏你,赐你福相,他日将功名大显。”

话音刚落,童子就醒了过来,他的形态容貌一时全变了,全身蜕了一层皮,疾病全无。这时空中响着嘹亮的音乐,有仙鹤声在庭堂中回荡,异香数日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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