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解释
众生有善根感动之机缘,佛应之而来,谓之感应。
感属于众生,应属于佛。玄义六上曰:“经中机语缘语,并是感之异目,悉语众生。(中略)应是赴义。”三藏法数三十七曰:“感即众生,应即佛也。谓众生能以圆机感佛,佛即以妙应应之。如水不上升,月不下降,而一月普现众水。”正法华经一曰:“无数世界,广说经法,世尊所为感应如是。”大日经疏一曰:“妙感妙应,不出阿字门。”金光明文句六曰:“净土三昧经云:众生亦度佛,若无机感,佛不出世,亦不能得成三菩提。”同记曰:“今从圆说始究经意,良以自他性本不二,方有能感及有能资

基本解释
[释义] (1) (动)某些物体或电磁装置受到电场或磁场的作用而发出电磁状态的变化;叫做感应。也叫诱导。
(2) (动)因受外界影响而引起相应的感情或动作。电磁感应是存在的。(作主语)。
版权所有:楞严经念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