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昆山周梦颜安士氏述/民国蓬岛思尼子新译
勿谋人之财产。
【发明】各人的财产来自于各人的福报,并不是用计谋就可以得到的。孔子说:“富贵如果可以求得到,就算赶马车也愿意做;如果不能求得到,那就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求尚且不可以,何况是设谋呢?
⊙谋取人家的财产,大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庭做打算,想用来传给子孙罢了!至于为了妻儿而做走狗的,不知有多少人。《毗婆沙论》说:“家中的父母兄弟、妻子眷属,只会增强贪念,没有满足的时候。如果看清儿女是讨债的人,家庭是怨业聚集的地方,就能够在大梦之中立刻清醒,长久的重病忽然痊愈了,哪里会为它而多结冤仇、广作众恶呢?
【下附征事】
怨鬼诉母【怨魂志】
刘宋元嘉年间,诸葛护担任元真太守,不久因病去世。他的家眷还在扬都,只由长子元崇护送灵柩回家安葬,他的年纪才十九岁。诸葛护的门人何法僧贪图他的钱财,把元崇挤下水而瓜分他的财物。当天晚上,元崇的母亲陈氏,梦见元崇详述他父亲死亡的前后经过,以及自己被何某推下水淹死的事情,悲痛难忍;并且说走得很快而非常疲倦,暂时躺在窗前的床上,把头枕在窗上。梦境非常清楚,悲伤痛哭而醒了过来,就拿灯照床上,果然有像人形状的湿气,因此全家人哭得很伤心。当时陈氏有个表弟徐道立,刚好担任交州长史(1),而徐森之当交州太守,就委托他们调查罪证,果然像梦中所说情形
。于是抓住行凶的两个人,将他们依法论罪。(1)长史:官名。南朝王府设有长史,诸王大多年幼就任,就以长史代行州府之事。
【按】在悼念老师死亡的三年时期,而做杀人抢财的计谋,这是礼教辜负人,或者是人辜负礼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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