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念诵网

世代传承的礼仪禁忌

发布时间:2023-11-09 01:23:39作者:楞严经念诵网
世代传承的礼仪禁忌

世代传承的礼仪禁忌

藏族是一个十分讲究礼仪的民族敦煌古藏文文献曾这样描绘过地的民风:“在天之中央,大地之中心,世界之心脏,雪山一切河流之源头,山高土洁,地域美好,人知为善,心生英勇,风俗纯良…以弯腰表致敬,以顶足为礼,对上等人用敬语说话……”。自古传承下来的这些纯良礼俗,也使吉隆人民具备了礼让谦恭、尊老爱幼、诚信无欺的优良品质和崇高的道德风尚。

献哈达:献哈达是吉隆人民最普遍的一种礼节。婚丧节庆、拜会尊长拜佛像送别远行等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献哈达是对人表示纯洁、诚心、忠诚、尊敬的意思。哈达是一种生丝织品,纺得稀松如网。哈达长短不一,长者一二丈,短者三五尺。自古以来,藏民族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利,所以哈达一般是白色的。当然也有五彩哈达,颜色为蓝白、黄、绿、红。蓝色表示蓝天,自色是白云,绿色是江河水,红色是空间护法神,黄色象征大地。五彩哈达是献给菩萨时做彩箭用的,是最隆重的礼物。佛教教义解释五彩哈达是菩萨的服装,所以五彩哈达只在特定的时候用。献哈达的动作因人而异,一般来说,要用双手捧哈达,高举与肩平,然后再平伸向前,弯腰给对方,这时,哈达正与头顶平,这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最大的祝福—吉祥如意。

对方以恭敬的姿态用双平接。对尊者、长辈献哈达时要双手举过头,身体略向前倾,将哈达捧到座前或足下;对平辈或下属,则可以系在他们的脖子上。哈达在不同的情况下代表不同的意义。佳节之日,人们互献哈达,表示祝贺节日愉快,生活幸福;婚礼上呈献哈达,意味着祝愿新婚夫妇恩爱如山、白头借老;葬礼上献哈达,是表示对死者哀悼和对死者家属的安慰。关于哈达的由来有多种说法。其中有一种说是汉朝张骞出使西域路过西藏,向当地部落首领献帛,古代汉族以帛为贽,象征纯洁无暇的友谊。这样一来,藏族部落就以为这是表示一种友好、祝福的礼节,而且是从中原兴盛之大邦传来的大礼节,所以就一直沿用至今,还有种说法是萨迦法王八思巴觐见元世祖忽必烈后带回西藏的帛,当时帛上有万里长城图案和“吉祥如意”字样。另外人们还对哈达的由来做了些宗教方面的解释,说它是仙女身上的飘带,并以它的洁白象征圣洁和至高无上。虽然说法多种,但无一不是象征美好,表达祝福与希望磕长头:磕长头是藏传佛教信徒为实现信仰、祈福避灾而进行的种虔诚的拜佛仪式。

磕长头分行进中磕长头和原地磕长头两种,其基本姿势都是一样的。首先采取立正姿势,口中一边念诵六字真言,嗡嘛呢叭咪吽”,一边双手合十,高举过头;然后双手继续合十,移至面前;双手合十移至胸前,再自胸前移开,前身与地面平行,掌心朝下俯地,膝盖先着地,后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再站起,重新开始复前,整个过程中口与手并用,六字真言诵念之声连续不断。磕长头朝拜的习俗不知始于何时,人们往往几人结伴,一人负责后勤,其他人用身体丈量家乡与圣地拉萨之间的距离,是天底下最虔诚的朝拜。在吉隆,不少人从干里之外的家乡一路磕长头至拉萨,为的只是了朝圣的心愿,祈求神灵的保佑。据说,磕长头去拉萨要磕10万个长头,年轻的要三四个月,年长的要五六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在吉隆通往拉萨的漫漫长路上,留下了不少磕长头的朝圣者的身影,他们手戴护具,膝着护膝,前身挂一毛皮衣物,尘灰覆面,沿着道路,不惧干难万苦,三步一磕,直至拉萨。在磕长头中,信徒绝不会用偷懒的办法来减轻劳累,遇有交错车辆或因故暂停磕头,则划线或积石为记。这种不折不扣,矢志不渝的信念,体现了藏族人民对佛教的无比虔诚。

上头:在吉隆的大部分地区,女孩子年满17岁,即认为进入成年期,父母要为女儿举行“上头”仪式。举行似式的时间一般在藏历年初二那仪式中,父母为女儿准备好美丽的服装和各种装饰品,并邀请位有化装特长的妇女来替女儿梳头打扮。牧区女孩子小时候梳两条辫子,十三四岁梳3条辫子,十五六岁梳6条辫子,到了十七岁“上头”时,就得梳几十条辫子。这种装扮,象征已经成熟,是男青年可以追求的一个标志,有了这种标志的女孩子,男青年就可以向她求爱了。因此,举行上头”仪式时,亲朋好友纷纷前来祝贺,并郑重告诉姑娘,从“上头这天以后就是大人了,在日常生活中要像个大人的样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稳重。

牛鞠躬:鞠躬是藏族人民在生产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遇见的日常礼、躬分对长辈和平辈两种,其内涵和姿势也有不同,对长辈或受尊敬的人鞠躬要脱帽,弯腰45,将帽子放在低于胸前的位置;对一般人或平辈,鞠躬只表示礼貌,帽子放在胸前,头略低。有时鞠躬也与合掌并用,对尊敬者合掌要与头平行,之后以弯腰点头行礼。敬语:使用敬语也是吉隆人民的礼仪内容之一。藏语分敬语和非敬语,使用敬语也就特别讲究。敬语的使用对象,主要是父母、老人远方来客以及僧侣喇嘛。平常交往中平辈平时相逢互称“却得么(您好)、“哦尕德”(辛苦了)、“扎西德勒”(吉祥如意),与同辈相别,互道“德么”(平安),“参波”(顺安)向长辈或师长打招呼,在语句末尾带“啦字,如像“格啦”(老师),这里的“啦”字,表示尊敬、吉祥至上等意。下辈听见了师长的盼咐或劝告,回答“纳索”(是、遵命)。

与长辈、师长相见,小辈要主动先呼“各看德么"(贵体安康),然后端上茶说:“李甲却”(请用茶),而不直说“甲通”(喝茶)茶礼:吉隆人民饮茶礼数很多。平时在家喝茶各自用自己的茶碗,不能随便用他人的碗。喝茶时,碗中的茶不能随便喝干,而是喝一半或大半,斟满后再喝,最后结束喝茶时也不能全部喝干,而要留下少许,表示茶永远喝不完,财富充足。若客人到来,女主人会取出珍藏的擦轼得光亮照人的瓷碗摆放于客人面前,端起茶壶时使壶底低于桌面并轻轻摇晃数次,斟满酥油茶后双手端碗躬身献给客人。客人接茶后不能急匆匆张口就饮,而是缓缓吹开浮油,饮啜数次后碗内留下约一半,将茶碗放于桌上,女主人会续满。之后客人不能立刻端起就饮,而是在主人次次敦请下边同主人拉话边慢慢啜饮。

客人每次饮茶后主人会很怏添满,使茶碗保持盈满状态。客人至,一般需饮茶三碗,只暍一碗就不吉利,藏谚有“一碗成仇”之说。喝茶时不能发出“唏、唏、唏”的声音,否则会被视为没有教养。酒礼:在吉隆,藏族人民饮酒的礼仪和习俗也极为丰富。每酿新酒,必先以“新酒”敬神,然后依循“长幼有序”的古训首先向家中的长者敬酒,之后其他人才能畅饮。在节日婚庆或众多人聚会场合,饮酒一般是先向德高望重的长者敬献,然后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敬酒。敬酒者一般应用双手捧酒杯举过头顶,敬献给被敬酒人,特别对长者更是如此。

而被敬酒人先双手接过酒杯之后再用左手托住,用右手的无名指轻轻地蘸上杯中的酒,向空中弹一下,如此反复三次,有的人口中还要轻声念出“扎西德勒平松措…”等吉祥的祝词,然后再饮。弹酒三次是对天、地、神的敬奉和对佛法僧三宝的祈祝

。饮酒时不能一饮而尽,而要遵循“松珍夏达”的“三口一杯”制。在弹酒敬神后,被敬酒人应先饮口,敬酒者续满酒杯,被敬酒人再饮一口,斟满后才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滴酒不剩者,才是最有诚意的。聚会饮酒时酒器是大家共用的,能在一起饮酒者,其亲近可视为一家人,情同手足,因此饮酒时不能分用酒具,否则被视为外人或瞧不起。

在过去,屠夫、铁匠、天葬师等所谓从事“下层职业”者一般不与大家共用酒杯,他们总是自带碗杯,各自单独有酒就有歌,聚会饮酒时,歌是必不可少的。向他人敬酒时,敬酒一般要唱酒歌。若不唱,被敬酒人可以拒绝饮用。敬酒人献上酒,被敬酒人接过酒杯,即可要求敬酒人唱酒歌。有时敬酒者斟满杯中酒走到宾客前即开始唱酒歌,唱到一半时,再将酒杯敬上,唱完酒歌再饮酒。在一些地方还流行罚酒制度。罚酒一般分“角酡”、过酚”、“替酡等,所谓“角酚意为快酒,即在敬酒者未唱完酒歌之前饮酒人提前将杯中酒迅速饮干。唱酒歌时,杯中没酒认为是不礼貌的,故而需罚酒杯。所谓“过酡意为慢酒,即在敬酒人已唱完歌之后,饮酒人还未饮完杯中的酒,被视为反应迟钝,也要罚酒。

“替羌”意为滴酒即在敬酒者唱完酒歌时,饮酒人也正好将杯中酒饮掉,但在杯底还剩有少许酒哪怕是一滴,也要罚酒。藏族人民认为杯中剩酒是对敬酒者的不尊重或是无诚意,对这样的人要给予惩罚。不会饮酒的人,可以说理由般不会强迫饮酒。如果敬酒者唱过酒歌后,有人偷偷地将酒倒掉,将被视为极端无礼的行为,会招致严厉的处罚。以上罚酒是对饮酒者而言的。若敬酒人唱酒歌时将歌词唱错或是忘记歌词等,也要罚酒。有时,敬酒者唱的酒歌极其出色,饮酒人可以接过酒杯,反过来向敬酒者献酒,这杯酒则称为“勒酡”,意为好酒,表示对敬酒者歌唱得好的赞赏,在座者会一致要求唱歌者饮下这杯好酒。饮酒接近尾声时,若将酒器中的酒倒在酒杯中,正好满了,则为大吉大利的征兆。

酒器中往往还能空出几滴酒,则将其倒入手中,抹到自己的头顶上,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福分与吉祥。饮酒给欢聚的人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人们会想方设法制造各种机会使对方陷入圈套,让他多喝酒,或是多唱酒歌。藏族人民的酒歌曲调悠扬,优美动听,内容多为祝福和赞美之辞。其中有一首酒歌这样唱道我们在此相聚,祈愿永不分离。祝福聚会的人们,永远无灾无疾。这首酒歌歌词简朴却饱含深情,表达了人们对欢聚的祈盼,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深深祝福。

禁忌:除了众多的礼仪之外,吉隆人民还有很多的生活禁忌,比如两个久别重逢的朋友互相打招呼或聊天时,你的手不能搭在对方的膀上;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在人经过的地方;不能在屋里吹口哨或大声哭叫;家里人出远门,客人刚走,中午和太阳落山后及藏历大年初一不能扫地或倒垃圾;外人不能当着已故人的亲属的面提己故人的名字;黄昏时,不能随便到别人家里走动,尤其别人家有分娩的孕妇及重病人时,陌生人更不能去;过了中午以后,不能把家里的任何财产拿出去;家里有两个人同时出门,并且朝相反方向走,不能同时出家门,必须前后出门而且出门时间要隔开;妇女到晚上不能梳头和洗头,也不能坡着头发出门,在使用扫把和篇箕时,不能直接用手传递,必须先放在地上,然后另一个人从地上捡起来;有缺口或有裂缝的碗不能用来吃饭,也不能给客人倒茶;不能踩跨吃饭的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不能跨越火灶,不能往火灶里吐痰和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等。

在食肉方面,吉隆人民的禁忌也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吃。鱼虾以及海鲜等,除一些城镇居民少量食用外,大部分农区和牧区的群众不吃。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否则生下的孩子会成兔唇。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能吃。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尤其是“拉恰贡姆”这样的雪鸡人们视之为神鸟,绝对忌讳捕食;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在吉隆的宗嘎镇和贡当乡,人们几乎不吃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动物,认为鱼蛙这些水生动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然而差那、折巴的情况却大为不同。因为佩枯湖和雅鲁藏布江的支流流经这里,当地群众有捕鱼的习惯,因此在一定的季节他们也会吃鱼;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人们平时也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则绝对不可以吃蒜。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初识佛法

  • 佛学课本

  • 佛光教科书

版权所有:楞严经念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