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僧人的生活,是依著「四依法」的原则,所谓四依法是:(一)常乞食;(二)穿粪扫衣;(三)住树下;(四)陈弃药。因此,出家人依行乞过日子,身穿粪扫衣,坐卧树荫下,只用陈弃药。如果佛教徒要捐赠给僧团和比丘个人,仍可以收下使用,依佛陀的看法,居士们相信施舍或捐赠,可让自己得到福报,为了不让对方失望,也不必拒不接受。
但是佛教传到中国,首先是它剃发染衣、割爱辞亲的作风,与中国固有的伦常及孝顺的美德冲突,再来便是劳动生产的问题。印土戒律里规定比丘要以乞食为生,不得垦土掘地,以免杀死地下的生物,所以比丘不能自行耕种,连挖地、种树、种菜也被禁止。而中国古来社会重视劳动生产,很难接受一个群体可以与尘世脱离,可以不尽军事义务、不受王权监管,于是便讥嫌不从事生产的比丘是「乞丐」、「流浪汉」、「寄生虫」。这样的讥嫌使比丘无法获得生存空间,既没有生存空间,弘法度生还谈得上吗? 在衣服方面,戒律规定每位比丘最多只能拥有三衣,那是在印度气候下的衣著,到了中国,三衣怎够抵御寒风?而且偏袒右肩露出臂膀,根本不被礼仪之邦的中国所接受,在当时的汉朝,袒露出左或右的胳臂,还是一种有罪的刑罚。如此,在中国寒冷的气候及大社会文化使然下,僧人衣著转变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僧人立足社会弘法的开端! 关于住的方面,佛教传入中国时,中国已有了高度的建筑艺术,当初接待第一批到达中国的僧人──摄摩腾、竺法兰的地方,就是后来号称中国第一座佛寺的白马寺前身──鸿胪寺,所以从一开始,中国的僧人就已住进寺院。又因气候的关系,住在树下亦是不符合现实需要的。 中国僧人为了适应中国的风土民情,以佛制的「随方毗尼」作为教导原则,调整僧伽的生活方式。于是中国的僧人不向人乞食而自行耕作,自给自足。从马祖道一禅师以下,开创出农禅的丛林制度,一千多年来,影响著整个东亚地区僧人的生活版权所有:楞严经念诵网